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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分時交易”進場 山東電力市場4月推出新交易品種

中國電力網發(fā)布時間:2022-03-28 09:32:00

「一天內不同時段的電量,對應不同的價格,這是電力現貨交易中的“分時電價”基礎概念,從時間維度上真實反映電力系統(tǒng)的供需關系?!?/p>

隨著國內電力現貨結算的持續(xù)推進,中長期電力市場也向精細化的“分時”靠攏,如年度長協(xié)要搭配用電曲線,月度市場實現“分時”突破是必然趨勢。繼山西省之后,正在進行連續(xù)現貨結算的山東省4月也開啟了新交易品種——分時撮合交易。

所謂分時撮合交易,即把某日的合約電量分為24支交易標的,每支標的代表某日相應時刻的電量。(注:此處按每小時分,也可以是每半小時,每15分鐘...)

任一市場交易主體,既可以買,也可以賣,在交易平臺針對標的進行分別申報。交易平臺按不同交易標的即時自動匹配撮合,價高的買方和價低的賣方優(yōu)先成交。

3月23日,山東電力交易中心發(fā)布《山東省2022年4月份電力現貨模式下中長期交易公告》(交易-2022-03-01號),4月的中長期交易品種將增加至5個,上述“撮合交易”即其中之一,比起以往的“月競”+“月度雙邊”兩個品種,著實豐富不少。

其中,電網代購電也可參與3個交易品種的申報。

圖:山東2022年4月交易品種增至5種

合約、競價的交易顆粒度細化至日,撮合交易細化至每日24小時,提升中長期市場與現貨市場的耦合。

4月1-30日

交易品種交易標的備注

1.月度競價

圖:5個交易品種的標的

從價格約束看,月度雙邊、分時撮合交易的申報價格與正在進行的現貨交易報價上下限一致,不同時刻,每度電既可以突破到1.3元,也可以是負的。(*注:山東容量電價另外計算)

*注:5個交易品種的申報價格約束,山東容量電價另計算。

賣電和買電角色也實現突破,在具備可交易額度的前提下,月內競價、以及分時撮合交易這兩個品種,誰都可以是買家或賣家,降低因現貨價格波動造成的中長期合約風險。

*注:5個交易品種的申報方式

基于新品種的設計,山東市場內買方和賣方界限首次突破:

1.月內競價、以及連續(xù)撮合交易,不管是以買方身份,還是賣方身份參加,都必須“在具備可交易額度的前提下。”

2. 售電公司參與集中競價、連續(xù)撮合交易,可申報電量額度不受交易履約保函限制。

對上述,有交易人士理解為“短時間內可能已經來不及收齊保函了”。也有省內市場人士認為山東市場有金融市場的味道了,“可以反反復復交易,這其中有投機空間,考驗交易中心的校核能力。”

在此次交易公告發(fā)布之前,本月另一份文件的印發(fā)也相當重要:3月7日,山東政府發(fā)布《關于做好山東省電力現貨市場零售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宣布從4月起,山東零售市場取消固定費率套餐,引導市場主體簽訂基于山東現貨市場價格的分時價格類套餐。(下圖)

 


 

 


 

根據參與省內現貨的的交易人士統(tǒng)計,“目前山東現貨出清價格在-0.1元/千瓦時到1.5元/千瓦時之間。” 山東現貨市場的峰谷價差已經拉大,而本次4月零售市場和中長期市場的政策更迭,意味對已有現貨價格信號的響應。

去年7月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》就提到:“適應新能源大規(guī)模發(fā)展、電力市場加快建設、電力系統(tǒng)峰谷特性變化等新形勢新要求,持續(xù)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、充分發(fā)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,形成有效的市場化分時電價信號。

中長期市場拉大峰谷價差,正在山東發(fā)生。放眼全國,不論是把分時交易,還是把曲線交易納入到短期的交易品種,都將必然發(fā)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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